无良房东暴力违约,企业受损无处伸冤

2023-04-20 11:02: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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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家媒体接到广西北流市家具大街西埌镇田心开发区荣顺家具有限公司(原昌宇家具厂)的老板黄裕乾(身份证编号:452525197009214411)反映:这几年他被一份租赁合同搞的焦头烂额,生活提襟见肘,举步维艰,说其面临倾家荡产也不为过。事情的起因,还得从2015年7月8日说起。

2015年7月8日,荣顺家具有限公司的老板黄裕乾与房东邹世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5年,并约定了每年的租金50000元整(伍万元整)。租下商铺后,黄裕乾进行装修并开始生产、营业。2016年4月29日,双方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租期增加五年,即由2020年12月31日起延长到2025年12月31日止。使用场地包括:楼房一栋共三层,面积约1500平方米;车库约300平方米;空地约400平方米,其中,400平方米由黄裕乾另行出资搭建,搭建后和车库约300平方米,共约700平方米作为主要生产车间,租金也由原来的每年伍万元增加到每年66000元(六万六千元)。

开始的几年,他一直按时缴纳租金,但到了2020年6月,邹世强在未征得黄裕乾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强行、欺骗等手段强行把基建材料搬进黄裕乾租赁范围内,当时有七个员工正在从事家具生产工作的生产车间,然后又强行把生产车间的生产机械及原材料搬离后,强行搭建房屋。从此,黄裕乾已经无法行使对租赁场地使用、收益的权利,致使其最主要的生产环节无法开展,工厂被迫停工、停产。导致黄裕乾租赁、收益权益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无法达成。

暴力毁约丧天良   最横还数邹世强

2020年9月,房屋搭建成功后,房东邹世强更是明目张胆的公然违约,甚至使用剪掉三箱电线、锁门等等暴力手段,拒绝、阻拦黄裕乾依法继续使用合同租赁场地,这不仅违反了《民法典》第七条: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全面履行合同等条款规定的条文,也丧失了一个做人最起码的道德底线。

《民法典》规定,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有法律约束力,立法的本意就是规范经济活动中的民事行为正常开展,保护的是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难道在黄裕乾的工厂已经被迫停产、停工,其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下,还要去履行已经被邹世强公然践踏,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的合同?天理何在?法律依据何在?

邹世强为何能蛮横无理,公然暴力毁约?黄裕乾告诉媒体:“因为邹世强是某镇政府的一名官员”!怪不得他如此肆无忌惮,嚣张跋扈。

朗朗乾坤,邹世强你能一手遮天吗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邹世强导演的这部无耻剧,记者也是从事媒体工作三十年来第一次看到。

面对邹世强这般暴力操作,黄裕乾欲哭无泪,他一直自言自语:“这些连一个傻子都能看出的问题,邹世强还以为做的天衣无缝,真是可笑之极”!作为一个基层的政府官员,不一心一意的为当地群众服务,却利用手中的职权暴力欺压租户,致使上有百岁老母,下有儿孙的黄裕乾现在的生活提襟见肘,举步维艰。由此可见,邹世强平时的工作作风是多么的令人担忧……

中共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地一定要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形式刁难、阻碍中小企业的正常发展。而邹世强却利用职权,将国家的法律政策放置一旁,惘然不顾,甚至当成耳旁风。记者想问:邹世强,在广西玉林你想一手遮天吗?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神州大地上,你们能一手遮天吗?

对于事件的发展,媒体将继续关注。

(责编:x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