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宏鑫洗煤厂破坏生态环境顶风作案 举报者遭涉违企业死亡威胁

2022-10-05 15:34: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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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宏鑫洗煤厂破坏生态环境顶风作案 举报者遭涉违企业死亡威胁

延安,多么神圣的名字,多么神圣的土地!怎么能容忍陕西富县宏鑫洗煤厂这么一块毒瘤在此作恶多端,肆意践踏,必须坚决尽快从严查处和取缔。

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党家河村宏鑫洗煤厂毁林挖沙,肆意填河,严重污染和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含一级水源保护区)和民众生活环境。当地村民早在2022年9月就将宏鑫洗煤厂的恶行反映给了延安市富县林业局、富县自然生态局、富县应急局和张村驿土地所,却迟迟未见相关部门的回复。

宏鑫洗煤厂于2022年8月先动工办厂,被村民反映后于2022年9月7日才与党家河村村委会补签建厂协议,那么,村委会在签这份协议之前是否拿到上级的批复?是否开过村民大会,经过村民同意?洗煤厂这么大面积的填河道工程是否得到土地和水利部门的批复?请问这个洗煤厂,你这样的糊涂手续和这样的违法乱纪行为到底谁给你的权利,谁在给你撑腰?

2022年9月27日下午,网传媒体人接到一个手机尾号0123的陌生电话,自称是宏鑫洗煤厂的接着就是一通狂轰乱炸的骂人话,(通话录音)说自己有手续。晚上多次打电话骚扰,并发来恐吓短信要求删帖,态度极度恶劣,语言相当嚣张!

很想请这位恐吓惯人的先生查一查中国的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泄露举报人信息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性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有关污染环境犯罪的定罪量刑具体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从重处罚。

请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党家河村宏鑫洗煤厂睁大眼睛好好看看,你哪一条都有,哪一条都属于犯罪!

毫无疑问,此企业如此胆大妄为,背后一定有保护伞为其撑腰。真的希望中央、陕西省、延安市的相关部门去管一管这个心黑手辣的洗煤厂,为百姓出一口恶气,维护延安的神圣名誉!

(责编:sh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