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克什克腾旗俩矿山主涉嫌盗采地下矿产资源 破坏草原生态环境仅获“关停”这种毛皮处罚了事?

2022-04-24 17:24: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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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新闻社讯【记者 国友东 杨秀军】

“即使是手续齐全也不能因眼前利益去破坏草原生态环境。”——摘自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石泰峰书记日前到乌兰察布市某地现场视察讲话。

日前,媒体接到实名举报称,克什克腾旗两位矿山业主有私下有无证越界开采,盗窃国家矿产资源、破坏林草等违法犯罪行为,且为时已久,致使当地矿产资源严重流失、草原生态惨遭破坏,事后仅仅得到了“关停”的行政处罚。

这一现象令人不得不怀疑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林业草原局等政府监管执法部门涉嫌严重失职失能,渎职、有包弊纵容任其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克什克腾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赤峰市西北部,地处内蒙古高原与大兴安岭南端山地和燕山余脉七老图山的交汇地带,克什克腾旗,蒙语译为“亲兵卫队”。

事件的源头是2018年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颁布的《克什克腾旗无主玄武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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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名举报人:“定点废渣碎石处理加工业主”群体

涉嫌违法犯罪嫌疑企业、负责人:福瑞矿业冯艳伟、磊鑫矿业任岐伍

实名举报内容整理如下:

2018年8月2日,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颁布了《克什克腾旗无主玄武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提出以“废渣有效利用与矿山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边利用边治理的原则,旗人民政府为无主矿山治理的主体,具体由采矿点所在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以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采矿点的治理主体,治理主体在取得治理权和废渣生产权后,要严格按照治理方案要求进行治理,所需费用由治理主体承担。”

《方案》中第8项明确了“废渣的处理”。2019年,实际联名举报人,即投资废渣碎石处理联合体,被中标的治理主体(当地人称其为山主或矿主)从外地以招商引资名义引入,并在交纳了相关费用后,由“中标治理主体”帮助办理了相关手续。

2019—2021三年间,实际联名举报人分别建成碎石加工厂,并分别向矿主缴纳了巨额不等的购买废渣费用,同时在三年间的废渣利用中被“中标的治理主体”冯、任二位矿主要求履行额外附加条件,即要想获得生产矿渣处理原材料就必须无条件接受矿山综合治理。

矿主任岐伍未通过招标取得矿山的治理权,700多万的保证金只交纳了100万。而且,非法占用林地越界开采,非法占用农用地,盗取国家矿产资源,导致资源流失。

2021年9月14日,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显示:“会议原则上同意对存在违占草原问题的9家(其中6家还存在越界开采问题)玄武岩矿山企业,依法解除芝瑞镇政府与其签订的地质环境治理合同,坚决依法予以关停”;紧接下来的就是该镇政府通知碎石加工⺁自行拆除设施设备,并强制拉闸断水断电全面停止废渣处理,并于10月28日进行全面强制性拆除。

其中冯、任二位矿主涉嫌6家越界开采,与其签约的废渣碎石处理业主就遭殃了,有的已经投资投产,有的正在投资投产中,然而冯、任二位矿主却赢利而退,手持红头文件一走了之,全然不接受被害人提出的任何合理请求,拒不配合一切善后交涉。“定点废渣碎石处理加工”工厂被强制关停,致废渣碎石处理多名投资业主血本无归,损失惨重。

之后,举报人群体几经向克什克腾旗委旗政府、自然资源局、林业草原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举报反映、维权,终无实质性的答复和处理结果。

此次举报事件中,最为引起媒体关注的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避重就轻的态度。我们不仅要问,这种长期无证越界盗采国家矿产资源,大面积破坏草原生态环境涉嫌触犯刑事犯罪的事实,怎能让你一走了之?轻罚款代处刑责的处理方式是否存在某种利益输送、官商勾结的默契?

冯、任二位矿主所涉嫌无证越界盗采、破坏草原生态环境行为由来已久,旗镇负责监管执法部门人员的监管哪里去了?面对旗政府行政主体的重大敏感项目,相关部门都能严重监管缺失,相关人员又该负什么责任?一纸“行政处罚”能否弥补事件给大草原自然环境、自治区营商环境带来的破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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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实名举报人群体合影 来源:举报人提供

(文中其他未注明图片均由举报人提供,显示涉事矿主日夜盗采国家矿产资源)

 附:举报人所有白天夜晚拍摄的冯、任二位矿主越界盗采盗运玄武岩石料视频,照片,包括其他文字材料手里都有留存。

(责编:Xmt)